2008年2月5日 星期二

歸回了 <第29天>

一直在如何歸還的方式中游移不定
決定了還是以郵寄來歸還
其實MAY說直接丟了就算了
但總覺的丟掉別人的東西很糟糕
所以MAY就說
"那寄回去就好了.不要再跟他有任何牽連了"
好吧~~~
就如此了!!!
把認為不該屬於我的東西還給原來的主人吧
因為要過年了
不可以欠人家東西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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